索 引 號: | 012947154/2023-35578 | 信息分類: |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 / 公示公告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生成日期: | 2023-04-23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關于遴選南京市市級成品糧油儲備承儲企業的通知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成品糧油;遴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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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發改委(糧食和儲備局)、各有關企業:
為規范落實市級成品糧油儲備,根據《江蘇省糧食流通條例》《江蘇省地方政府儲備糧管理辦法》《南京市市級成品糧油儲備管理辦法》要求以及上一年度各承儲企業儲備落實情況,現就做好南京市市級成品糧油儲備承儲企業(以下簡稱承儲企業)遴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選儲備品種
1.成品糧儲備為動態儲備大米;
2.成品油脂儲備為小包裝靜態儲備油脂。
二、遴選要求
承儲企業的選擇堅持本地儲備優先、科學布局、相對集中、利于應急的原則。承儲企業除滿足本通知明確的遴選要求外,應作出以下承諾:除緊急動用外,承儲企業任何時點成品糧動態儲備實物庫存不得低于承儲計劃的90%,成品油靜態儲備實物庫存不得低于承儲計劃100%;成品糧儲備不得以原糧或者半成品糧折合代替,承儲企業必須保證市發改委下達的儲備計劃按照相關要求落實到位。
三、遴選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具有符合國家技術規范和標準的倉儲設施設備、質量檢測儀器設備、安全生產條件及相應的管理、檢驗技術人員;
(三)納入全市“放心糧油”或糧油應急保供網絡;
(四)成品糧加工企業原糧日加工能力、成品糧油流通企業自有庫容應當滿足保證我市儲備安全的實際需求并集中儲存;
(五)經營管理狀況良好,上一年度信用評價B級及以上;
(六)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建立糧食經營臺賬,按時報送糧食統計報表。
四、遴選工作流程
本次遴選采取企業申報、初審推薦、信用審查、擇優選擇、公示確認的方式進行。
(一)企業申報
申請承儲市級成品糧油儲備的企業按屬地化原則于4月28日前向市、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提交以下材料:
1.《南京市市級成品糧油儲備承儲企業申請表》(附件1);
2.企業庫容、加工能力、質檢等相關證明文件(如:自有倉儲設施證明、加工能力證明、質檢設備清單、質檢人員證書等,未能提供質檢設備清單及質檢人員證書的,須提供與第三方簽訂的委托檢測協議);
3.信用評價證明(上一年度糧食經營者守法誠信等級證明);
4.近期糧食流通統計報表報送證明文件(國糧網截圖);
5.企業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簽字的守法誠信承諾書(附件2)。
以上材料需提交紙質文本和電子文檔各1份。
(二)初審推薦
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溧水區、高淳區按照屬地化原則,由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申報審核并擇優推薦承儲企業,其他區由市發改委負責申報審核。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需對申報企業的倉容和加工能力進行現場核實,5月12日前將《南京市市級成品糧油儲備承儲企業初審推薦表》(附件3)和企業申報材料報市發改委。
(三)信用審查
初審推薦的申報企業,由市發改委信用建設處和糧食和物資監督檢查處分別進行企業失信行為和糧食經營者守法誠信信用審查。根據信用審查結果,對上一年度發生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和糧食經營者守法誠信等級B級以下(不含B級)企業取消申報資格。
(四)擇優選擇
成立由市發改委相關處室組成的遴選小組,根據推薦企業名單和信用審查結果,召開會議集體研究,擇優選擇并接受紀檢監督。
(五)公示確認
經集體研究確定擬承儲企業名單后,在市發改委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市級成品糧油儲備承儲企業,簽訂承儲合同,下達儲備計劃。
五、相關要求
(一)申請企業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企業在申報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承儲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并認定為嚴重失信行為。
(二)各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按照通知要求,積極組織轄區內相關企業進行申報,做好宣傳、審核、推薦工作,并按要求報送有關材料。
聯系人:糧食和物資儲備處何牧 68787028
附件:1.南京市市級成品糧油儲備承儲企業申請表
??????2.南京市市級成品糧油儲備承儲企業守法誠信承諾書
??????3.南京市市級成品糧油儲備承儲企業初審推薦表
?????????????????????????????????????????????????????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4月21日